近年来,广东省科技社团按照省委省府有关要求,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等科技服务,为了建立科技社团“专业、权威、公正、规范”的服务体系,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下,建设了广东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。
本着引导和规范省科技社团开展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活动,强化自律管理,促进评价业务发展的初心,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2021年10月印发的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提出的“大力发展团体标准,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、高质量标准”和“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”的精神,按照2018年修订的《标准化法》和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[2019]1号)要求,平台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制订《广东省科技社团科技成果(技术开发类)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。
《广东省科技社团科技成果(技术开发类)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由广东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组织,广东省电子学会、广东省艾思信息化学术交流研究院等16家单位参与该标准起草工作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发布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,自2021年12月25日起实施。
该标准建立了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,遵循公正性、目的性、科学性、可操行、定性定量相结合和可行性的基本原则,给出了科技成果评价的详细流程和具体要求,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、技术资料目录、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模板,供参考使用。